
深圳金融监管局官网11月14日晚发布《关于黄黎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简称《批复》)。《批复》显示配资炒股票,深圳金融监管局已核准黄黎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微众银行方面向深圳商报记者证实了该消息,并回复称:“我行新任行长任职资格已获监管部门批准。此次为我行管理层正常的有序调整,后续将按照监管要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黄黎明此前担任微众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自2014年参与微众银行筹建以来长期担任核心管理职务,主要负责消费金融业务,分管微粒贷等核心产品线配资炒股票,是普惠金融战略的重要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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